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于1987年以门诊形式成立,1996年扩建成拥有100张床位的二级医院。2017年11月搬迁至现地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2021年9月顺利通过二级甲等民族医院评审,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制剂为一体的,突出尔医特色并有效结合西医治疗的二级甲等尔医医院。为逐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结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外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现将具体实际的要求公告如下:
3、临床医学2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不包括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可放宽至大专;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岗位均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西药学专业持有药学中级资格证书者优先;
(九)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来进行。具体方法: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有关要求,结合自己条件,要求发送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本次网上报名后不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待笔试通过入围面试前,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企业。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4日。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在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重视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检查、面试等环节。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原文公告联系电线.资格审核检查部门: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来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核检查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核检查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3)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资格审核检查表》(附件1)原件;(5)《考察表》(附件2)原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体检要求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做,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2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
(九)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试用期结束后,1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操作成绩公布、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均在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