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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能源的追求者和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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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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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氢能为载体构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在能源领域的法治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这是氢能首次被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根据能源法的定义,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与工业原料。氢能可通过煤制氢、天然气制氢、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水电解制氢以及工业副产氢等多种方式获取。氢能作为重要的工业原料,在石化、化工等传统领域应用广泛,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推进,氢能在交通、冶金、能源、建筑等领域应用潜力巨大。截至2023年底,我国氢气产能约4900万吨/年,氢气产量超过3500万吨/年,是全球最大的氢气生产国与消费国。

  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是新兴起的产业的重点发展趋势。发展氢能在促进能源转型、保障能源安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具备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氢能作为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在大规模、长周期储能方面具备优势。以氢能为载体,构建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对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氢能兼具能源载体与工业原料双重属性,通过氢能与电能、热能系统耦合,推动交通、工业、能源、建筑等领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是促进传统产业流程再造与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

  为促进氢能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精确指出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明确了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在坚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下,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氢能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川渝、内蒙古等多个氢能产业集群发展核心区。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技术水平快速提高,清洁低碳氢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交通领域应用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冶金、石化、化工、发电、储能等领域应用技术不断成熟。

  氢能作为未来产业,整体仍处于培育阶段。氢能的开发利用在明确以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作为重点发展趋势的同时,应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除已纳入相关规划布局外,需严控化石能源制氢,推动工业副产氢就近消纳,积极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稳步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

  立足氢能发展初期需要,针对性地加强政策供给和资金支持,通过强化基础技术与应用技术探讨研究,持续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氢能综合利用能效,降低终端用氢成本,拓展氢能多元应用场景,促进氢能产业逐步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结合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合理有序推进加氢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

  作为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并以创新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积极培育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鼓励企业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模式,系统推进关键装备与核心技术攻关和市场化应用,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立足氢能产业技术链条长、行业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强调产业链融通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层次地融合;二是用高标准助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坚持标准先行,保障氢能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研究开展清洁低碳氢认证,开展碳减排效应核算,体现氢能绿色价值;四是积极推动国际合作,立足全球视野开展技术联合创新、产业链共建、项目合作开发、标准法规互认、氢能贸易链建设;五是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强化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育体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