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分、各直属组织,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试行方法》现已省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船只工业产业方针,标准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行为,拓展造船企业的融资途径,促进全省船只工业继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只挂号法令》等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山东实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山东省船只工业优先扶持的要点企业、要点船型所触及的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是指船只一切人将制作中的船只作为担保物典当给典当权人进行融资的行为。典当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时,典当权人有权依法完结典当权。
第四条山东省国防科工办担任牵头研讨和谐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运转过程中的问题;定时向山东海事局和省级当地海事组织通报省内船只制作企业船只制作方案;研讨制定支撑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的方针措施;按照国家方针,定时向有关部分引荐山东省船只工业优先扶持的要点企业名单及要点船型状况,引导施行制作中船只典当的方向;合作有关部分引导、标准制作中船只典当权完结的船只交易市场。
第六条金融组织应当履行国家外经贸方针和金融方针,按照本方法和有关法令法规自主决定为造船企业融资;外贸公司、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方法,参加制作中船只典当融资活动。
(一)典当人契合国家产业方针,列入国家或当地发展规划,归于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引荐的要点企业;
(二)典当人生产运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契合融资组织要求,无不良运营行为,无严重诉讼案子等;
(六)典当船只的评价应由融资组织(典当权人)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价组织承当,并出具有用的关于船只总价值和制作中船只典当时价值的评价陈述;
(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和附注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和陈述。若企业建立未满3年,则应供给自建立之日起一切的年度财务报表、陈述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陈述;
第十条典当人向海事管理组织请求处理制作中船只典当权挂号,应契合以下条件:
(三)全体制作的船只现已处于安放龙骨或类似制作阶段。分段制作的船只已完结至少一个以上的船只分段,且处于制作阶段;
第十一条处理制作中船只典当权挂号,应当首要处理制作中船只一切权挂号,获得《船只一切权挂号证书》。请求制作中船只一切权挂号需提交以下资料: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托付书、受托付人身份证(适用于托付处理);
(六)按分段制作方法的,提交由船只查验组织出具的完结至少一个分段的证明;按全体制作方法的,提交由船只查验组织出具的上船台证明;
(七)由船只设计部分出示并经船只查验组织认可的吨位证明及拟建成船只的船只挂号有关技能数据证明;
(八)船只制作合同(如该合同是英文的,应供给由资质翻译组织出具的中英文对照文本);
(九)船只制作合同中有关于制作中船只一切权在交船前归于请求人的清晰条文,或船只制作合同的各方一起签署的制作中船只一切权归于请求人的归属证明;
(五)船只制作合同(如该合同是英文的,应供给由资质翻译组织出具的中英文对照文本);
第十三条处理典当权挂号手续后,典当人应将船只典当及典当权挂号状况及时报制作地海事管理组织存案,并定时向制作地和挂号地海事管理组织陈述被典当船只的制作进展。同一船只不得重复典当或超值典当。
第十四条设置典当权的船只在免除典当今后,一切权人应及时请求处理制作中船只一切权挂号的刊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