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协议应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知悉并认可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实施和项目运维期间预计将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3、本项目以能源管理模式运作,约定履行期限较长,在执行过程中因外部宏观环境及国际环境重大变化、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有几率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并有几率存在前期投入资金、运维期实际收益与预期效益存在一定差别等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旗下控股孙孙公司PT. Dezhiqing New Energy Indonesia(中文译名:印尼德之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德之清”)与 PT Dexin Steel Indonesia(中文译名: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德信钢铁”)签订了《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商业运维起始日起算 15 年的期限,或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后的期限。
印尼德信钢铁自愿将其位于印尼某园区的场地或屋顶和必要的构筑物、公用部分、配套设施以及建筑别的部分用于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优先使用该发电设备所发电能,从而更好地实现绿色、清洁能耗的社会效益。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和印尼德信钢铁提供的有关的资料显示,目前印尼德信钢铁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由德龙控股公司、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PT 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和阪和新加坡公司合资成立。印尼德信钢铁是一家钢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制造,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资金充足,具有完全的履约能力。
(二)项目名称: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发电设备装机容量约为65.89MW,以项目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时实现并网发电的装机容量为准。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支付乙方“总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结算电量乘以结算单价得出。“总结算费用”分为“项目购买款”和“项目运维款”两个部分,乙方分别开具发票,甲方收到票据后应及时按期结算。
本协议应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知悉并认可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商业运维期届满后终止;到期后,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协议进行延期。
如在本协议执行或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时产生争议或分歧,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并形成决议,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65.89MW,按照印尼当地光照条件(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572小时),15年内年均可以发电9,752万度,这部分发电基本上可以被德信全额消纳(印尼德信钢铁年产钢为700万吨,按照行业每吨钢耗电水平估算其年均总耗电约30亿度)。
按照合同0.45-0.5元每度的结算标准,德之清公司实际年收入为4,388万元至4,876万元之间。
同时,公司该项目以折扣电价方式给印尼德信钢铁供应清洁电力,不但可以为其每年节约上百万元的成本,也与其共同为社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贡献价值,预计年均节约3万吨标准煤,减少约1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一)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落实大客户战略的重要标志。公司将以此为基点,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导向,稳步拓展海外新能源市场,践行“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发展战略。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协议的实施和项目运维期间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本项目以能源管理模式运作,约定履行期限较长,在执行过程中因外部宏观环境及国际环境重大变化、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有几率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并有几率存在前期投入资金、运维期实际收益与预期效益存在一定差别等风险。